日本海上保安部門近日持續炒作所謂“發現中國船只疑似進行海洋調查”和“中國漁船”問題,其用意不僅在于輿論層面的渲染,而且還為后續在敏感海域部署更多先進的無人設備進行巡邏營造政策氛圍。
日媒不久前透露,日本政府已經決定研發供海上保安廳使用的無人船,并明確定位為“應對中國海上活動”的重要手段,加上巡邏船、無人機等裝備,這就意味著日本正將無人化技術引入海上博弈。這已不是簡單的裝備升級,無人技術的敏感性疊加東海海域的敏感性,極有可能導致未來海上摩擦狀況頻發。
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迅猛發展,無人裝備肯定會越來越多地進入各個行業領域,但由于無人技術具備的現在倫理和法律缺陷,一旦不受約束或應用失當,不可避免將會產生危險后果。日本海上保安廳表面上是一個執法機構,過去主要依靠巡邏船和巡邏機執行海洋監視活動,這些巡邏船和飛機受人員生理和補給方式限制,不可能長時間高密度部署。現在引入無人機和無人船,就可以長期執行海上監視任務,實質性提高了日本海上力量在敏感海域的存在密度。
這也意味著日本將形成一套有人無人相互配合的立體監控體系:有人船負責指揮,無人機通過空中態勢感知,無人船則可長期前沿存在。這是一種持續性監視布控,中日公務船海上相遇接觸頻率有可能會進一步增加。需要指出的是,海上相遇與其他領域明顯不同,有著自身的特殊概率規律,如果不達成適當的“相遇規則”,當雙方接觸次數翻倍時,擦碰、誤判和對峙風險也將同步上升。
更值得警惕的還不僅是公務船海上相遇的問題,日方有可能憑借無人船的特殊性能將普通執法導向準軍事行動。相關報道指出,日本政府正在考慮為無人船配備“能夠強迫可疑船只停船的裝置”。這表明日本海上保安廳未來部署的無人船,將具備一定的強制行為能力。而日本與周邊多國存在主權爭議,在這些所謂爭議海域,任何“強制停船”事實上就是行使管轄權,是明確的主權宣示動作。而無人船沒有船員,不能進行任何現場溝通也缺乏有效的現場協商渠道,一旦面對日本無人船進行強制作業,勢必會引發對象國海上力量的反制措施,導致局勢進一步升級就是大概率事件。
從這個角度看,很難說日方這一做法是在強化所謂“執法力量”,因為這明顯是一種“灰色地帶”對抗策略,在沒有海上軍事力量參加的情況下,事實上保持了前沿實際存在,又事實上強化了對抗色彩。這不是在滋事生事,又是什么?
其實由此還帶來了一系列新問題。無人船是否具有完整執法主體資格?是否可以單獨實施登臨、驅離、警告?遭遇外國公務船后應承擔哪些避碰義務?遺憾的是,無人船實際上還處于沒有任何有效法律約束的狀態,有學者預計最快至2032年,國際海事組織才能推出關于無人船舶的航行規則。目前無人船的海上航行都缺乏國際實踐,更遑論海上執法行動。規則空白,就意味著存在沖突競爭的可能。日本現在急不可耐地想把無人船舶部署到爭議海域,無疑是將尚未成熟的新技術直接暴露在最復雜最敏感的國際環境,讓人不能不懷疑,其目的就是刻意增加沖突風險。
規則空白往往意味著解釋權競爭,也意味著沖突風險增加,我們對此則需早做準備。無人技術未來使用空間越來越大,今天是日本所謂的“執法”船舶,明天再結合衛星通信、無人機中繼,以及與水下無人裝備協同,配合人工智能目標識別技術,那將形成日本軍事力量擴張道路上一整套“水面水下一體化無人監控體系”。很明顯,這是披著“執法外衣”的前置性軍事部署。俄烏沖突、美伊戰事的實踐已表明,無人平臺使用越多,決策者的政治成本越低,傾向選擇軍事冒險的概率就會越高。到這里,人們不禁要問,日本到底想干什么?
近年來,日本不斷渲染所謂“中國威脅”,推動“安保三文件”修訂,持續增加防衛投入,連續實現海自改編、海保擴編、裝備升級。在此背景下,海保無人船的出現,實際上就是在為日本無人化軍事能力積累技術、經驗和制度基礎。如果這些無人船主要用于港口巡檢、海上救援和環境監測,無疑能夠提升日本的公共治理能力,但是如果日本執意要將其用于爭議海域,并承擔針對特定國家的長期警戒、監視乃至強制執法任務時,那絕不是一次普通的裝備更新,而是在試圖重塑海上博弈規則。在缺乏充分戰略互信、有效危機管控機制和成熟國際規則的情況下,日本未來把越來越多具有準軍事能力的無人平臺投入敏感海域,并不會消除沖突對抗風險,反而會不斷壓縮各方緩沖空間,增加誤判風險,甚至導致擦槍走火,這對于本已復雜的西太平洋局勢而言,須高度警惕。(作者是國家安全戰略研究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