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近先是以所謂“強迫勞動”為由,對包括中國在內的60個經濟體加征關稅,隨后又將40余家中國實體增列至“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實體清單。這些做法毫無事實依據,實際是借所謂“人權”和“強迫勞動”之名,進行一場包裹地緣政治算計、以別國尤其是一些全球南方國家利益為代價的經濟脅迫。
美國對外強加單方面“標準”和要求
美國口中的所謂“強迫勞動”具有典型雙標屬性。美國是少數幾個尚未批準國際勞工組織《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的國家之一,該公約規定強迫勞動被視為犯罪行為。歷史上,美國之所以未批準該公約,部分原因在于其允許私營公司從美國的監獄勞工中獲利,而這違反了國際公約。對于這次加征“強迫勞動”關稅,美方甚至聲稱,一個國家是否批準國際勞工組織公約、是否在國內打擊強迫勞動,并不是美國的考查標準。這意味著,判斷一國是否重視勞動權益保障,不在于其是否改善本國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和懲治違法企業,而是是否符合美國單方面提出的“標準”和要求。
而且,美國所謂的“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實行“可反駁推定”——只要商品全部或部分涉及特定地區或實體,原則上即可被禁止進口;進口商則需提供較高標準的證據,證明所涉商品中不存在“強迫勞動”。也就是說,覆蓋范圍不再只是某個地區或某家工廠,而是沿著棉花、礦產、光伏材料、鋼鐵、零部件等多層供應鏈向下游擴散。對于不少發展中國家而言,即使最終產品在本國完成生產,只要上游原料來源受到質疑,整個出口鏈條都可能受到影響。
面對美方打著“反對強迫勞動”幌子的操作,本已長期遭遇“剪刀差”不公、處于國際貿易“邊緣地帶”的廣大發展中國家,普遍缺乏反制能力和渠道,面臨為美國單邊霸權行為買單的境遇。
全球南方國家工業化面臨沖擊
美國以“強迫勞動”為名行經濟脅迫和霸凌之實,對處于全球價值鏈低端的參與主體造成嚴重打擊,一些全球南方國家的工業化進程或將因此受阻。
一是產生明顯的“第三國連帶效應”,打擊正在經歷產業升級的南方國家。美國并不只看最終產品的原產國,而強調是否“全部或部分”使用相關投入品。因此,越南、馬來西亞等國企業即使本身不在中國新疆生產,也可能因光伏、紡織等上游投入品來源而遭到美國審查。依據美國海關統計,在被攔截審查的太陽能產品中,來自越南的貨物占相當比例。這意味著希望通過承接產業轉移推進工業化的發展中國家,不得不面對美國出于政治考量而強加的所謂“供應鏈合規風險”。
二是顯著抬高南方國家中小企業進入全球價值鏈的門檻。美國要求的供應鏈溯源不是簡單提供一張原產地憑證,而可能要求企業證明“礦山—原材料—中間品—加工廠—出口商”整個鏈條的來源、所有權和交易關系。經合組織(OECD)研究顯示,全面追蹤多層供應鏈在許多情況下非常困難;世界銀行也警告,復雜的追蹤和盡職調查要求尤其可能使發展中國家中小出口商因資源和能力不足而被排除在全球供應鏈之外,規模小、數字化程度低、證明能力弱的企業尤其艱難。
三是阻礙南方國家參與地區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例如,非洲大陸自貿區旨在擴大地區貿易、促進區域產業鏈和原材料本地化配置。但在美國“全部或部分使用強迫勞動投入品”的審查邏輯下,一件產品只要包含來自第三國或者區域供應商的“高風險”投入品,就可能面臨質疑。為了降低美國市場風險,非洲出口企業可能減少從監管和追溯能力較弱的非洲鄰國采購,轉而購買價格更高、認證體系更加完善的發達國家原料。這會削弱非洲內部采購、本地配套和產業協同,增加非洲大陸自貿區形成完整價值鏈的難度。
另外,美國以“人權”和“強迫勞動”為名開展產業鏈供應鏈審查,實際上卻可能對南方國家的人權事業發展造成破壞。
一方面,或將導致相關國家失業率攀升。例如,南非、埃及和摩洛哥等國擁有一定規模的汽車零部件、紡織服裝、農產品加工和其他出口制造業,為當地民眾進入正規就業市場提供了重要渠道。相關企業一旦被美國“卡關”并失去訂單,一些工人可能重新進入低收入、非正規和缺乏勞動保護的部門,生存壓力隨之增大。
另一方面,可能誘發跨國企業“過度合規”和預防性撤單,從而加劇全球南方國家的系統性經濟風險。面對美國市場準入風險,一些企業往往不是等待證據充分后再決策,而是提前“去風險”:減少與無法完成全鏈條證明的供應商合作,把訂單集中到少數擁有認證、數據庫和法務能力的企業。這樣可能會使全球南方國家的本地供應商被擠出國際訂單體系。對于那些出口導向型和依賴外資的南方國家,技術提升、員工培訓和本地供應商培育等環節都將受到影響,發展動力也將因此遭到削弱。
借“強迫勞動”之名擠壓別國發展權
美國以“強迫勞動”之名上演經濟脅迫和經貿霸凌,卻將成本主要轉嫁給了全球南方國家。如果美國真的重視勞動者權益,就應依據國際勞工組織的統一定義和證據標準,與國際社會一道建立和完善相關的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制度。但所有人都清楚,即便一國已經通過立法、執法等多種手段全面禁止強迫勞動,只要讓美國覺得不滿意,照樣會被華盛頓貼上所謂“不合理”和“強迫勞動”的標簽。在這種情況下,是否履行國際義務,被偷換為是否服從美國“標準”,國際勞工問題也被扭曲成維護美國商業利益的貿易工具。
美國依據本國優先原則設置“標準”,要求其他國家無條件配合,等于是霸占在全球產供鏈中的絕對優先和自利地位,卻讓南方國家的生產商和勞動者支付費用。這事實上構成了對南方國家發展權的擠壓。
對于全球南方國家而言,實現自主發展首先就意味著要牢牢把握選擇發展道路、發揮比較優勢、參與國際分工和實現產業升級等權利。美國以“強迫勞動”為名推行單邊脅迫舉措,其后果之一是增加南方國家的出口成本、削弱勞動密集型產業競爭力、延緩相關國家的工業化進程,并在已經存在的技術和制度差距基礎上增添新的“發展鴻溝”。這種做法首先沖擊的是一些發展中國家勞動者的就業機會和收入來源,導致全球南方減貧進程更加艱難。而且,美國提高其他國家高附加值產品進入美國的門檻,實際上是希望全球南方國家繼續扮演提供初級資源的角色。這將直接削弱南方國家延展產業鏈、提高本地加工率和創造制造業就業等的能力和空間,迫使它們在國際分工體系中繼續處于“出口原材料、進口工業品”的低附加值位置。
就此而言,美國炒作“強迫勞動”概念,本質上仍是單邊主義、保護主義以及經濟脅迫與霸凌的表現,核心是把美方單邊市場優勢變成制度強制,把美方單方面定義的所謂“勞工權利”與供應鏈重組和貿易保護捆綁在一起,進一步壓縮其他國家尤其是廣大全球南方國家的發展空間。真正關心人權的國際貿易機制設計,理應致力于縮小全球南北發展差距,而不是以這樣或那樣的借口為名,行壓縮其他國家發展空間之實。(作者是北京外國語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