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畝節水灌溉工程為何“水土不服”?
一項投資400多萬元,覆蓋6000畝高標準農田的節水灌溉項目,為何淪為擺設?人民網“人民直擊”欄目報道,山東省利津縣鳳凰城街道北于村配套建設的高標準農田灌溉設施完工四年,卻因水流小、管道破損、泵房被淹等問題長期閑置,村民依舊靠拖拉機搭載水泵抽水的“土辦法”澆地。
高標準農田建設事關糧食安全,是直達田間地頭的惠民工程。北于村的灌溉工程卻遭遇“水土不服”,惠民項目卻沒落到實處,暴露出當地重任務推進、紙面達標,輕過程管理、實效跟蹤等問題。
評判一項涉農工程是否成功,不該止于“符合標準”“通過驗收”,更取決于田間地頭的農民群眾的使用反饋。項目在建時,就有村民和村干部多次反映管道管徑偏小、泵房地勢低洼易被水淹等隱患,希望有關部門優化改進。但這些意見未能得到充分重視,工程仍按原方案推進。工程驗收時,有關方面只是“看是不是按照施工設計做的”,設施是否符合實際灌溉需求、取得多少節水成效,反而不是驗收合格的條件。這種“重紙面標準、輕實際效用”的導向,根本問題是當地干部政績觀出現偏差,為工程埋下“不好用”的隱患,更會造成公共資源浪費。
有什么樣的政績觀,就會有什么樣的發展觀。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難出立竿見影的“顯績”,卻是關乎糧食安全、國家安全的長久“潛績”。正確政績觀“既體現在即期見效的顯績上,也體現在打基礎、增后勁、利長遠的潛績上”。這也提示地方有關部門,高標準農田建設不能“一建了之”,務必要實現建設、管護、使用全鏈條統籌推進、閉環管理。
良田建設重在務實,惠民工程貴在落地。北于村灌溉設施閑置,不能止于局部維修整改。當地應結合本地耕種特點和灌溉實際,對規劃設計、施工建設、驗收評審全流程開展細致復盤,補齊設施功能短板,完善維修管護方案,讓設施真正匹配田間生產所需,不負群眾期待。
藏糧于地,就是要把每一片孕育糧食的土地耕好、護好、用好。高標準農田建設不在于紙面數據,而在于旱能澆、澇能排的實用效能。唯有跳出“任期思維”、摒棄“政績沖動”,“甘于做鋪墊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方能為推進高質量發展培厚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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