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數據制度短板催生“內卷”
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是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關鍵支撐,我國海量數據資源與豐富應用場景為數字經濟發展積蓄了巨大潛力。近日,國務院關于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工作情況的報告中提到,部分新領域發展快、變化大,出現一些值得關注的新問題,特別指出數據市場處于發展初期,基礎制度規則還不健全,高質量數據供給還不充分,賦能高質量發展仍有差距。
數據具有可復制性、邊際成本趨近于零、規模效應等特征,既突破了傳統要素流通與價值分配邏輯,也對產權界定、跨域交易、全域監管提出了全新要求。然而,當前數據流通、確權交易、收益分配等關鍵環節仍存在制度供給短板,難以適配數字經濟發展實踐需求;產業間數據供需呈現結構性失衡,部分工業、鄉村的實體經濟數字化轉型面臨優質數據供給短缺,容易催生低水平同質化“內卷”亂象。
其一,數據產權界定模糊扭曲市場供給結構。當前數據權屬缺少清晰法律規范,“誰采集、誰占有、誰獲益”成為行業潛規則,政務公共數據和產業細分數據被區域、企業鎖定,難以進入全域流通市場,大量有研發能力的中小企業難以獲取基礎數據資源,延緩了產業數字化升級的步伐。
其二,區域流通規則加劇局部“內卷”。全國多地數據交易所獨立運營,各項標準不兼容,導致數據跨省流通的制度成本較高。中小微企業承擔不起跨區域交易的隱性成本,只能在本地市場經營。一方面大量政務、產業數據沒有得到有效開發,另一方面制造業、農業數字化轉型缺少可用數據,行政區劃阻礙了要素流動,供需失衡問題進一步放大區域間同質化內耗。
其三,協同監管缺位,形成“劣幣驅逐良幣”。傳統屬地化監管模式與數據跨域流動天然屬性不相適配,數字新業態存在監管真空。部分企業刻意壓縮數據合規成本,形成不正當競爭優勢;合規經營主體被迫同步降低競爭標準,研發資源不斷在低價惡性競爭中被消耗,制約了數字產業整體提質升級。
深挖亂象根源,屬地分割治理架構和數據全域流動特性存在結構性錯配,衍生出多重矛盾。一是商品流通壁壘未完全破除,疊加數據市場區域制度分割,企業跨區域經營要承擔雙重合規成本,稀釋了統一大市場建設紅利。二是地方保護固化了數據規則壁壘,一些地方重復建設交易平臺,區域分割從實體空間延伸到了數字領域。三是考核和財稅配套機制有待優化,地方出于守護本地數據資源的訴求設置流通門檻,加劇了區域要素分割與無效競爭。
加快構建全國統一的數據要素基礎制度體系,暢通要素流通循環,充分釋放數據要素價值,亟須加快補上數據基礎制度短板,系統化解屬地治理與數據全域流動的內在沖突。
健全分層分類確權機制,打通數據資產市場化轉化通道。穩步推進政務公共數據確權改革,搭建行政確權、市場化確權雙軌運行框架,建立全域公共數據分層確權清單與動態更新臺賬,打通跨部門數據共享堵點。上線全國統一數據產權登記平臺,簡化跨省產權互認、數據資產入表流程,將數據流通共享成效納入數字政府考核體系,充分釋放數據資產價值。
打造全國一體化流通體系,拆除區域數據市場分割藩籬。統籌推動各地數據交易平臺互聯互通,出臺全國統一的數據采集規范、質量評估體系、合規審核標準,建立跨區域數據交易收益均衡分配機制。布局國家級數據交易樞紐,整合分散化的地方交易業務,引導數據要素自由跨區域流轉,投向實體經濟數字化轉型等場景,從供給、需求兩端同步緩解結構性“內卷”。
完善跨域協同監管體系,引導市場競爭轉向創新驅動。建立全國統籌、分級落實的數據協同監管框架,統籌事前準入規范與事中事后穿透式動態監管,常態化開展跨區域規則互認、跨部門聯合執法。清晰劃定數據合規容錯邊界,區分安全紅線與產業創新探索空間,依托差異化數據產品、自主數字技術構筑核心競爭力,以高質量差異化供給替代同質化低價競爭。
(作者系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