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市早苗政府推動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全面解禁武器裝備出口的背景下,日本右翼正進一步加緊鼓噪強化國內軍工生產,并且毫不諱言目的是要“跟上瞬息萬變的現代戰爭形式”。除了大力扶持傳統防衛產業,日本政府還將目光投向所謂“第二防衛產業”,即對應無人機和人工智能(AI)等新型作戰領域。
這無疑是日本在突破“專守防衛”方向上的又一波危險操弄,根本意圖是為日本強軍擴武提供經濟和技術條件。
戰敗投降后的數十年間,日本國內軍工產業整體呈現萎縮狀態。一方面,按照《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書》等國際法文件規定,日本須履行戰敗國責任,在國際監督下進行非軍事化改造。1947年開始實施的《日本國憲法》規定日本要走和平主義道路,放棄戰爭權、不維持軍隊、取消交戰權等成為這部“和平憲法”第九條的核心內容,“專守防衛”原則在此基礎上確立。
1967年,佐藤榮作政府提出禁止性基調的“武器出口三原則”;1976年,三木武夫政府追加全面限制條款;1981年日本國會通過相關決議,進一步將“武器出口三原則”法律化,確立了全面禁止武器出口的立場。這一政策與日本“和平憲法”呼應,成為戰后日本防衛政策的核心支柱。非軍事化改造、禁止武器出口等,使日本國內軍工產業被限制在“專守防衛”需求之內。
另一方面,日本戰后初期奉行重經濟、輕軍備以及對美協調的“吉田路線”,主張回避軍事擴張,集中資源重建國內工業體系。1945年戰敗投降到1955年左右,日本處于經濟重建階段。隨后大概20年,日本經濟進入高速發展階段并且躍居世界第二,但防衛費仍大體控制在GDP的1%左右。
隨著20世紀70年代初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和第一次石油危機爆發,日本經濟高速增長時期結束。1985年“廣場協議”的簽署以及隨后“泡沫經濟”崩潰,使日本經濟陷入“失去的三十年”。按照一些日本媒體的說法,無論戰后初期主動限制防衛開支,還是之后經濟陷入困頓,都使日本政府對于防衛裝備生產的投入或政策支持受限,日本軍工產業基礎受到削弱。
但近年來,日本國內右翼擺脫戰后體制束縛、突破國內“和平憲法”的意圖愈發外露,動作越來越大,其中也包括逐漸架空甚至公然違背長期以來防止日本軍國主義死灰復燃的一系列機制和原則。
在此背景下,日本武器出口禁令被一步步突破。2014年,安倍晉三政府以“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取代之前的“武器出口三原則”,實現從“原則上禁止”到“原則上允許”的轉變。隨后,日本政府又對這一政策進行多次修訂,逐步放寬對外聯合研發和武器出口條件。如今,高市政府更是明目張膽地徹底解禁武器出口,不僅取消品類禁區,原則上開放包括殺傷性武器在內的所有武器出口,還突破對象限制,通過增設例外條款,將處于軍事沖突的國家和地區納入武器出口范疇。作為戰后日本“和平主義”道路和“專守防衛”原則的核心標志之一,“武器出口三原則”難以再對日本右翼“再軍事化”沖動形成有效抑制。
除此之外,高市政府大張旗鼓地宣稱要將防衛費提升至GDP的3.5%,處心積慮地謀求修改“和平憲法”,推動“自衛隊入憲”和構建“反擊能力”即先發制人的“對敵基地攻擊能力”,同時加大國內攻擊性武器部署并謀求海外用兵,等等。這樣做的目的,一方面是在法理上掃清在強軍擴武方面面臨的限制,另一方面是在事實上完成對戰后日本安保政策的顛覆,從“專守防衛”轉向“主動進攻”,變成一個“能戰國家”。
現在,日本正在加快對外軍事勾連和擴大武器出口的步伐,包括向菲律賓、澳大利亞等輸出雷達、導彈和艦艇,與英國聯手加快新一代戰機研發等等。正是在這種邏輯下,高市政府大力扶持和復活國內軍工產業,尋求建立相關領域的所謂“共創生態系統”和“快速通道采購制度”,鼓動國內初創公司和風投公司等加入進來,與日本右翼政治勢力和軍工復合體形成深度捆綁。由是觀之,日本右翼鼓噪強化“第二防衛產業”,意圖實可謂昭然。(作者是黑龍江省社會科學院東北亞研究所研究員、中國東北振興研究院專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