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日本右翼勢力的刻意操弄使東京審判在日本國內被許多人曲解為“勝者對敗者的審判”。然而,縱觀戰后日本和國際社會的互動歷程會發現,東京審判不僅是正義對邪惡的審判,也是國際社會對侵略者的懲戒,更是日本以現代和平國家身份重新融入現代國際政治體系的基本條件。日本右翼必須深刻認識到,承認東京審判是日本戰后得以被國際社會重新接納的前提。
東京審判擊碎了日本軍國主義的政治外殼,是日本被國際社會接納的“敲門磚”。二戰時期,日本政權被軍國主義控制,最終走向自我毀滅。戰后,日本餓殍遍野、國家淪為廢墟,東京審判的警鐘,震醒了沉溺于“皇國史觀”的日本社會。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將日本對外擴張定性為侵略行為,從法理上否定了日本軍國主義的合法性。在民意與法理的雙重壓力下,日本“和平憲法”應運而生,其第九條明確規定:“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
在東京審判影響下,日本接受了一系列社會改造,極大瓦解了二戰前對外擴張的國內政治與經濟結構。如,針對日本農村是軍國主義最大兵源地的情況,1946年至1950年間,盟軍司令部強制推動農地改革,使得日本自耕農比例升至90%。獲得土地的農民不僅擺脫了赤貧,更徹底斬斷了軍國主義在農村的社會基礎,為后來的日本經濟發展和農村穩定奠定了基石。
東京審判確立的“侵略罪”、“反人道罪”等罪行以及“國家領導人需為侵略戰爭承擔刑事責任”的基本理念,沖刷了日本長期以來“絕對天皇制”下盲從權威、漠視人性的封建殘余。在東京審判成果的震懾與盟軍的引導下,日本開始構建現代司法體系與人權保障制度。雖然這一過程充滿曲折,但這種法治觀念的植入,為日本能夠重新融入二戰后國際體系做了重要鋪墊。可以說,東京審判的國際法意義為日本在亞洲乃至全球范圍內開展外交、獲得國際援助奠定了基礎。
東京審判是日本戰后實現經濟增長、成為國際經濟秩序參與者的政治基石。一方面,東京審判從法律層面限制了日本窮兵黷武的發展路徑。隨著部分甲級戰犯被繩之以法、軍事機構被解散,日本從“對外掠奪”轉向了“對內建設”。在“和平憲法”約束下,日本不得將防衛費開支維持在高位,這使得日本能夠將極其有限且寶貴的資金和人才投入到民生改善和基礎設施重建中。
另一方面,隨著東京審判對軍國主義的法理清算,日本開始奉行非軍事化政策,解除了財閥與軍隊的深度綁定,釋放了大量勞動力資源。財閥曾是日本戰爭機器的資金引擎,盟軍下令追究財閥家族責任,將家族資本轉化為大眾資本,同時頒布一系列日本國內法,形成了穩定的勞資共同體。隨著日本經濟的恢復,美國開始著手推動日本重返國際經濟體系,使其先后加入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關稅及貿易總協定,融入二戰后的國際經濟秩序。
正是日本在戰后初期痛定思痛,接受東京審判,換來了一個“和平發展窗口期”,也為其換取了融入全球經濟體系的“通行證”。然而,極具諷刺意味的是,一直以來,日本國內總有一股暗流試圖否定東京審判。從上世紀80年代中曾根康弘提出“戰后政治總決算”,到近年高市早苗等右翼政客強推“修憲”,日本右翼不斷炒作“勝利者審判”等謬論,試圖為軍國主義招魂。這種倒行逆施,恰恰證明了東京審判對日本的意義至今仍需強調。日本右翼越是掙扎,越能暴露出他們內心深處對理應承擔的歷史罪責的恐懼。
如今,日本再次走到了命運的十字路口,應該如何抉擇,答案其實早已寫在當年東京審判的判決書里。唯有正視當年的法庭鐵證,敬畏和平、尊重歷史,日本才能真正走出歷史陰影,成為一個堂堂正正的、被亞洲乃至世界接納的國家。這也正是東京審判留給日本最有益的教誨。(作者是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