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美國政府設定的7月9日關稅談判截止日期越來越近,美歐雙方仍未能就一些核心訴求彌合分歧。目前來看,歐盟有意在購買美國農產品、武器和液化天然氣方面作出讓步,但拒絕接受美方有關取消增值稅、削弱數字監管和稅收以及降低食品標準等要求。歐委會發言人不久前還明確強調,歐盟《數字市場法》(DMA)和《數字服務法》(DSA)“不在對美貿易談判桌上”。從歐盟表態來看,相關科技立法涉及監管層面以及稅收事務的自主權,幾乎沒有談判余地。
歐盟對科技監管及其相關立法的重視,與歐盟制度體系的演進發展密切相關。二戰結束后,歐洲開始致力于推動經濟一體化和單一市場建設。隨著經濟、科技等領域快速發展,歐盟市場監管的步伐也在加快。某種意義上,跟上甚至先于具體領域發展制定監管規則,已經成為歐盟的一種“傳統”。這一點,在科技領域表現尤為明顯。
另外,歐盟這些做法還與其在科技發展、經濟收益以及保障人的基本權益等方面的理念有關。在科技領域,歐盟及其主要大國注重對于個人隱私、消費者權益以及市場公平競爭的保護,重視維持市場經濟秩序,避免出現過度壟斷。相對而言,美國科技領域更傾向于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和技術的自由放任發展,這與歐盟在科技及更廣泛層面的經濟社會治理中更加強調隱私保護和平衡發展等具有明顯差異。
從現實情況來看,歐洲缺乏美國蘋果、微軟、英偉達等“七巨頭”那樣的大型科技公司,出臺《數字市場法》和《數字服務法》這樣的數字治理法規,雖然可能導致歐盟在數字經濟市場的自由與開放度上不如其他一些主要經濟體,但在歐盟看來卻是“必然之舉”。在全球數字經濟發展的滾滾浪潮中,歐盟主流觀點認為自己可以通過建立監管“護欄”,以暫時的“犧牲”換取更長遠的機遇,為自身數字經濟發展迎頭趕上甚至后來居上爭取更多時間。另外,在自身數字科技以及相關產業實力相對較弱的情況下,歐盟希望通過塑造全球數字經濟規則,發揮“布魯塞爾效應”,即通過制定和實施嚴格的法規標準,在數據隱私、環境保護、反壟斷等領域形成全球影響力,促使相關領域跨國公司及國際組織采納歐盟規范,進而實現塑造全球行業規則的效果。
具體到當前的歐美關稅談判,美國“對等關稅”政策是赤裸裸的單邊主義、保護主義和經濟霸凌,歐盟一開始就表現出強硬姿態,但顯然也希望通過談判減少損失,避免與美直接經貿對撞。同時,歐盟也有自己的現實考量和底線原則,堅持與美談判主要限定在商品貿易范圍,反對美方以某個領域作為要挾,逼迫歐洲在其他領域也作出巨大讓步的做法。
事實上,在美國“特朗普1.0”時期,美歐就曾因為數字稅問題產生嚴重分歧,美國當時威脅對一些歐洲國家的商品征收報復性關稅,歐盟則表現出堅決抵制和還擊的姿態。數字經濟是歐盟當下和未來最為重視的領域之一,這次歐盟能否對美“硬剛”到底,國際輿論也在拭目以待。(作者是北京語言大學“一帶一路”研究院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