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要素賦能先進制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融合
文 | 孫光林 南京財經大學人力資源與數據產業研究院研究員
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發展金融、信息技術、現代物流、知識產權、檢驗檢測等生產性服務業”。當前,我國制造業規模已穩居全球首位,服務業增加值占GDP比重持續提升,我國經濟正從規模擴張的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在這一背景下,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正以其獨特的鏈接與賦能效應,深刻重塑產業資源的配置方式與生產組織形態,為先進制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的深度融合提供核心驅動力。
數據要素賦能先進制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的現實基礎
產業、數據與制度三者相互支撐,共同構成了數據要素賦能效應得以發揮的基礎。
完善的產業體系為數據要素嵌入實體場景提供載體。先進制造業集群所具備的規模優勢與深度分工,以及生產性服務業專業化能力的持續積累,共同構成了數據要素賦能的核心骨架。當前,我國擁有全球門類最全、獨立完整的工業體系,各地先進制造業集群持續壯大。同時,研發設計、現代物流、產業金融、檢驗檢測等生產性服務業的專業化、規模化水平也在穩步提升。制造與服務雙向配套的產業生態日趨成熟,這為數據要素嵌入產業鏈各環節、打通跨領域協同創造了充足的產業場景。
高質量的數據資源是數據要素價值得以釋放的前提。2025年,全國年度數據生產總量達52.26ZB(澤字節),同比增長27.28%,約占全球27.44%。其中,工業制造、交通物流、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行業數據生產量增幅較大,有效發揮了“壓艙石”作用。同時,工業互聯網平臺加速普及,重點平臺覆蓋全部41個工業大類,從設備運行參數到工藝流程數據、從供應鏈協同信息到產品全生命周期記錄,這為先進制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的深度融合奠定了堅實的數據基礎。
清晰規范的制度框架為數據跨企業、跨行業流通提供保障。2022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發布,從數據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構建了數據基礎制度。在此基礎上,公共數據授權運營、企業數據合規共享、數據資產登記與收益分配等配套規則逐步落地,為產業間數據流通劃定了合規邊界。制度體系的不斷完善,使數據要素的權責界定、信任構建與合規管理有了明確的規則依據,跨企業、跨行業數據互通具備了現實可行的制度保障。
數據要素賦能先進制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的作用機理
夯實融合基礎。在技術層面,數據要素能夠推動研發、生產、運維、供應鏈等制造業和服務全流程信息的標準化與可計算化,依托工業互聯網平臺形成統一的數據底座,使制造與服務共享同一數據技術體系,原本清晰割裂的產業技術邊界會持續消融,衍生出智能檢測、預測性運維、供應鏈調度等新型數字化服務。在市場需求層面,數據要素能夠精準捕捉市場動態需求,個性化、多元化的消費需求將持續釋放長尾市場潛力,倒逼制造業加大研發、定制、售后等投入,企業得以將產能轉化為可調用的數據服務模塊,推動傳統批量生產向柔性定制轉型。與此同時,制造企業也會主動延伸服務鏈條,生產性服務業下沉也有助于企業基于制造場景開發垂直解決方案,從供需兩端雙向拓展融合場景,持續拓寬二者深度融合的市場空間。
降低融合成本。在傳統產業發展模式下,制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之間的協同高度依賴標準和技術規范,而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高昂搜尋成本、談判成本和監督成本,導致制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融合長期停留在淺層外包階段。依托產業互聯網平臺的海量數據沉淀能夠有效降低融合成本。在傳統模式下,制造與服務企業協同往往依賴線下調研、展會對接或多方比價等,信息獲取范圍有限且效率低下,搜尋成本居高不下。數據要素依托產業互聯網平臺,將分散的制造需求與服務供給集中匯聚,通過實時流通與智能匹配,使供需雙方能夠快速鎖定彼此,從而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同時,數據要素的全流程可追溯、可留存特性,使合作雙方的履約狀態能夠被實時監控,一旦出現爭議,數據留痕即可作為客觀憑證,極大簡化核驗與糾紛判定流程,從而有效降低了監督與合規成本。
提升融合效率。在制造服務化層面,全域生產數據的實時感知與動態反饋,使制造體系能夠按需柔性調配資源,顯著縮短個性化定制、共享工廠、遠程運維等新業態從需求到交付的響應周期。研發創新、工藝優化、智能運維等高附加值服務也因數據閉環而深度嵌入生產線,從而減少傳統模式下服務與制造之間的銜接延遲,提升制造端服務延伸與價值創造的效率。在服務制造化層面,數據打通了生產與服務的信息通道,產業金融、工業物流、供應鏈管理等不再作為外圍配套獨立運行,而是依托現場實時數據精準嵌入調度、質檢等核心生產環節。這種即時耦合消除了信息傳遞的中間損耗,使服務與制造的交互效率大幅提升。
數據要素賦能先進制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的實現路徑
打通數據流通壁壘,搭建統一數據底座。當前,制造端與服務端的數據標準尚未統一,加之企業出于安全考慮傾向于將核心數據封閉于內部系統,導致數據孤島問題突出,嚴重制約數據跨行業流轉與復用。應加快建立統一的工業數據采集、接口與交互規范,推動設備、產線、業務系統之間的兼容互通。例如,依托工業互聯網平臺與產業數據空間,構建統一的數據底座,實現制造、物流、金融、研發等多領域數據的互聯互通。同時,建立分級分類的數據共享機制,根據數據類型與敏感等級,匹配差異化的流通規則與防護措施。在保障企業數據權益的前提下,構建安全可信的數據流通渠道,推動數據要素在制造與服務之間有序流動,充分釋放數據資源對先進制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的支撐效應。
深耕行業細分場景應用,拓展融合空間。產業場景是釋放數據要素融合價值的核心載體。不同規模、不同發展階段的制造企業對融合服務的需求呈現梯度化特征。應圍繞先進制造業的細分賽道,構建分層分類、多元適配的融合應用體系。面向龍頭企業,推廣協同研發、預測性運維、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等深度集成方案,推動數據要素向制造全鏈條滲透。面向中小制造企業,則部署柔性定制、共享產能、智能供應鏈調度等輕量化、低成本的數字化服務,降低其參與融合的技術與資金門檻。同時,推動生產性服務業依托產業數據下沉至制造場景,發展工業數據診斷、供應鏈金融、數字化檢驗檢測等新型服務,強化服務業對制造業的數據賦能深度。通過多層面協同推進,持續壯大制造服務化、服務制造化雙向業態,不斷拓寬數據要素的價值釋放空間。
數據要素的有序流通與價值交易,離不開完備的制度體系支撐。在權屬與交易層面,健全數據產權歸屬、數據資產登記、數據交易流通等基礎規則,厘清制造企業與服務商之間的數據權屬邊界與收益分配機制,激發企業參與數據共享的內生動力。在安全與保護層面,細化工業數據分級分類、數據脫敏處理、隱私保護等操作規范,明確企業核心工藝數據的安全保護邊界,為數據流通提供清晰的安全預期。在政策層面,完善產業數字化配套扶持政策,重點培育工業互聯網平臺能力,加大復合型數字人才培養力度,補齊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中的薄弱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