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國務院臺辦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宣布,將劉世芳、鄭英耀列為“臺獨”頑固分子,將“綠色司法打手”陳舒怡列為“臺獨”幫兇打手,依法對他們實施懲戒并終身追責。這一正義之舉,既是對兩岸同胞反“獨”促統強烈訴求的及時回應,也是大陸運用法治手段懲治“臺獨”分裂勢力的重要實踐,更是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保障兩岸同胞根本利益的必然選擇,彰顯了“臺獨”分裂行徑必受嚴懲的堅定立場。“臺獨”分裂勢力及其行徑,是臺海和平穩定的最大威脅,是兩岸同胞共同利益的最大禍害。此次懲戒措施的出臺,是對兩岸民意的精準回應。
該懲戒措施嚴格依法依規,是法治精神在反“獨”促統斗爭中的生動體現。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這是國際社會公認的事實,也是《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的核心原則。此次對劉世芳、鄭英耀等人的懲戒,正是落實《反分裂國家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五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的必要行動。該意見明確了“臺獨”分裂犯罪的認定標準和處罰原則,為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依據。
從法律層面看,劉世芳、鄭英耀的行為已構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的嚴重情節,陳舒怡作為“臺獨”幫兇的行徑也符合依法追責的法定情形。大陸依法實施懲戒,既是維護法律尊嚴、彰顯司法正義的必然要求,也再次表明:任何“臺獨”分裂分子,無論其氣焰多囂張,只要觸碰分裂國家的紅線,就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此次懲戒措施精準有力,將真正打到“臺獨”分裂勢力的痛處。根據相關規定,對劉世芳、鄭英耀實施的制裁包括禁止其本人及家屬進入大陸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限制其關聯機構與大陸有關組織、個人進行合作,禁止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謀利,并采取其他一切必要懲治措施,依法終身追責。這四項制裁措施與終身追責效力相結合,形成了全方位、無死角的懲戒體系,讓“臺獨”頑固分子付出沉重代價。相比軍事選項,司法追責手段成本更低、更具可持續性,且能精準量化到個人,實現終身追責。它不僅影響其個人的政治生命與社會聲譽,更會影響親屬、關聯企業及利益網絡,使其面臨跨境出行受限、資產凍結等一系列現實后果。
回顧以往,大陸已先后公布14名“臺獨”頑固分子和12名“臺獨”幫兇打手名單,一系列懲戒措施已顯現強大威力。通過限制關聯企業在大陸謀利,有效切斷了“臺獨”分子的資金來源。通過立案偵查、發布懸賞通告,對溫子渝、陳柏源等“臺獨”幫兇開展追逃,形成了強大震懾。通過適用缺席審判程序,體現了對“臺獨”頑固分子嚴懲不貸的堅決態度。此次新增懲戒名單,再次向“臺獨”分裂勢力發出明確信號:任何分裂國家的行徑都將被依法終身追究責任。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大陸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和幫兇打手,針對的只是極少數冥頑不化的“臺獨”分子,絕非針對廣大臺灣同胞。兩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種,都渴望臺海和平穩定,都期盼兩岸關系改善發展,都追求民族復興的美好未來。大陸始終堅持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始終依法保護臺灣同胞的合法權益,始終致力于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不斷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政策舉措。
懲治“臺獨”分裂行徑,為的是清除兩岸關系發展的障礙,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的環境,保障臺灣同胞的切身利益,守護中華民族的共同家園。我們堅信,在法律的利劍之下,在兩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臺獨”分裂勢力必將被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祖國完全統一的歷史大勢不可阻擋,兩岸同胞共創美好生活的愿景終將實現。(作者是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