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發展和安全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個重大原則
新華社研究院課題組
“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夯實基礎、全面發力的關鍵時期,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并存,統籌發展和安全的復雜性、嚴峻性、緊迫性前所未有。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統籌發展和安全,增強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個重大原則。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對“統籌發展和安全”提出了新要求,圍繞諸多領域作出系統部署。新征程上,我們要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進一步樹牢發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理念,在工作中自覺把發展和安全統一起來,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一、“十五五”時期應對國內外風險挑戰需要統籌發展和安全
“十五五”規劃建議對未來5年我們所處的歷史方位作出精準定位,明確“十五五”時期我國發展環境面臨深刻復雜變化。總體來看,大國關系牽動國際形勢,國際形勢演變深刻影響國內發展,我國發展處于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并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的時期。
全球格局深度調整帶來外部安全壓力。當前,世界百年變局加速演進,國際力量格局正在“由一極走向多極”,國際安全格局正在“由穩定走向震蕩”,國際治理格局正在“由調整走向重構”,國際發展格局正在“由合作走向競爭”,國際科技格局正在“由量變走向質變”。“十五五”時期,全球格局深度調整態勢給我國帶來了地緣政治、經濟貿易、科技競爭等方面的外部安全壓力。在地緣政治方面,當前,烏克蘭危機、巴以沖突等不僅制造了地區動蕩,更引發全球能源、糧食等關鍵物資的供應波動。共建“一帶一路”、海外利益保護等受到地緣政治博弈的干擾,面臨更大不確定性。在經濟貿易領域,世界經濟復蘇乏力,單邊主義、保護主義沖擊全球經濟秩序。部分國家奉行“本國優先”,推行單邊關稅政策,頻繁“退群”破壞全球治理秩序。我國東部沿海貿易大省出口競爭力被削弱,進而對全國制造業體系和民生就業產生負面溢出效應。在科技競爭領域,技術封鎖與體系競爭日趨白熱化,我國核心技術突破遭遇圍堵。盡管2025年我國首次躍居全球創新指數第10位,但在高端制造、基礎科學等領域,仍面臨關鍵技術“卡脖子”的風險,科技自主創新的攻堅難度因外部封鎖而顯著增加,導致產業體系競爭壓力升級。同時,非傳統安全威脅也在擴散,氣候變化引發的極端天氣頻發,網絡安全、生物安全、數據安全等非傳統安全風險跨國界傳導,全球治理體系失靈導致風險應對難度加大。
國內高質量發展面臨轉型壓力。“十五五”時期,在高質量發展轉型過程中,受發展階段、產業結構、民生基礎等多重內部因素制約,在科技、產業、區域發展等多個關鍵領域仍面臨風險隱患。當前,我國經濟正處于新舊動能轉換的關鍵時期,經濟轉型升級面臨陣痛,有效需求不足、國內大循環存在卡點堵點,部分行業產能過剩與高端供給不足并存,地方政府債務、房地產等領域風險仍需化解,科技創新尚未完全突破“跟跑”困境,產業鏈供應鏈韌性有待提升。社會矛盾多元交織,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就業、教育、醫療、養老等民生領域存在短板,人口老齡化加速,社會保障體系可持續性面臨考驗。與此同時,社會治理正面臨數字化、智能化帶來的新挑戰,傳統治理模式難以適應,基層治理存在“最后一公里”梗阻,風險防控的精準性、協同性需進一步增強。
二、“十五五”規劃建議對統籌發展和安全提出更高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根據國內外形勢變化與國家發展階段實際,對“統籌發展和安全”作出重要論述和部署,形成的理念、思想、戰略不斷豐富完善,并在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上被提升到新的高度。
“統籌發展和安全”的提出與發展。2014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創造性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指出“發展是安全的基礎,安全是發展的條件”;同年11月,在中央外事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統籌發展安全兩件大事”。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統籌發展和安全,增強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個重大原則”。2020年10月,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把“統籌發展和安全”納入“十四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在“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列出“統籌發展和安全,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專章。2022年10月,黨的二十大以專章系統部署國家安全,提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并將“統籌發展和安全”寫入《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2023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必須堅持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發展和安全要動態平衡、相得益彰”。2024年7月,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把處理好發展和安全的關系作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則,更加強調系統協同。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提升“統籌發展和安全”戰略高度。“十五五”規劃建議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作為“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必須遵循的“六個堅持”原則之一,明確提出“在發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謀發展”,并把“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作為方法論與目標指向,要求把安全理念嵌入發展全鏈條、各環節。同時,把“國家安全屏障更加鞏固”列入“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用專章對“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作出部署。統籌發展和安全的原則要求貫穿規劃編制與實施全過程。“十五五”規劃建議對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體制機制與治理能力提出更嚴要求,突出底線思維與系統觀念:在宏觀層面提升對重大風險的戰略統籌與前瞻研判,在中觀層面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制度體系與“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在微觀層面動態排兵布陣、壓實責任鏈條,形成“全主體、全過程、多災種、全手段、跨地域”的國家安全與應急治理格局。同時,要求把國家安全同經濟社會發展一同謀劃、一起部署,完善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提升跨領域、跨部門、跨區域的協同處置能力,確保對復合型風險的早識別、早預警、早處置。
三、“十五五”時期要進一步推動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實現良性互動
“十五五”時期要以高質量發展促進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需緊扣“十五五”規劃建議要求,從科技、產業、區域發展等多個領域持續發力,讓發展為安全筑牢根基,安全為發展保駕護航。
以高質量發展筑牢安全根基,夯實“穩增長”“防風險”的物質基礎。一是要以科技創新筑牢科技安全防線。一方面要強化基礎研究投入,瞄準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前沿領域,整合高校、科研院所與龍頭企業的研發資源,發揮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攻克基礎理論和核心算法等關鍵核心技術,把科技命脈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另一方面要構建“產學研用”一體化創新體系,培育更多頂尖科技人才和復合型創新團隊,推動創新成果快速轉化,降低產業對外部技術的依賴,從根本上保障經濟與科技領域的安全。二是要以產業升級增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一方面要推進新舊動能平穩轉換,在推動鋼鐵、建材等傳統產業智能化、綠色化轉型的同時,加快培育新能源、數字經濟等新質生產力,避免轉型期出現增長動力斷層,增強產業體系穩定性;另一方面要優化產業鏈供應鏈布局,通過產業政策引導,推動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支持中小企業融入核心產業鏈,減少對單一區域、單一供應商的依賴,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的韌性與抗沖擊能力。三是要以協調發展化解區域、城鄉安全失衡風險。在區域層面,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優化重大生產力布局,推動東部沿海地區與中西部地區產業梯度轉移和協同創新,構建優勢互補的區域經濟布局,避免要素過度集中引發的局部風險;在城鄉層面,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完善城鄉物流、通信等基礎設施,縮小城鄉在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上的差距,通過城鄉融合發展化解城鄉發展失衡帶來的社會穩定風險。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發展航向,織密“防風險”“促發展”的安全網絡。一是要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在金融安全領域,要穩妥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規范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強化中小金融機構監管,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在糧食安全領域,要嚴守18億畝耕地紅線,推進種業振興,完善糧食儲備體系,確保“谷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在公共安全領域,要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二是要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強社區、鄉村網格化管理,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強化網絡空間治理,打擊網絡謠言、電信詐騙等行為,營造清朗網絡環境;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推進平安中國建設,通過常態化掃黑除惡、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等舉措,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為企業生產經營和居民生活消費提供保障。三是要強化法治與治理保障規范發展秩序。完善統籌發展和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各類市場主體的權利義務,規范市場秩序,減少不正當競爭帶來的發展風險。同時,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破除地方保護主義,暢通商品和生產要素在全國范圍內的自由流動,保障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充分發揮,為高質量發展營造公平有序的制度環境。
(執筆人:劉剛、劉明霞)
(責任編輯:王孟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