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早苗涉臺言論的三重謬誤

近日,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公然宣稱,中國大陸若對臺灣動武,可能構成日本的“存亡危機事態”,暗示日本自衛隊可據此行使集體自衛權。此番表態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公然踐踏國際法準則,違背中日建交時的歷史承諾。言論本身不僅存在嚴重謬誤,更暴露了日本右翼勢力妄圖借臺海問題突破軍事束縛的危險野心。
法理上的混淆是非:嚴重歪曲和違背一個中國原則
高市早苗此番言論的來源,是2015年安倍政府時期通過的新安保法中“存亡危機事態”這一模糊概念。根據該法律定義,所謂“存亡危機事態”是指“與日本關系密切的其他國家受到武力攻擊,從而威脅到日本的存亡”的情況,但其中“關系密切的國家”“存亡威脅”等核心要素均缺乏客觀衡量標準,完全由日本政府主觀解讀。而且臺灣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本不是主權國家,這是國際社會公認的事實。
高市早苗所言將中國內政問題與“他國受攻擊”相綁定,本身就是對國際法和國家主權原則的嚴重踐踏和歪曲,是在故意混淆內政和國際事務,且嚴重危害臺海和平穩定,必將遭到全世界愛好和平人士的強烈譴責,更將引發國際社會對日本重蹈軍國主義覆轍的警惕。
事實上的蓄意為之:煽動危機下的軍事擴張野心
高市早苗妄稱臺海局勢威脅日本存亡,但事實上臺灣問題屬于中國內政,與日本的“存亡危機”毫無關聯。眾所周知,日本憲法明確規定日本實行和平主義,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即便日本通過修改相關法律為自衛隊松綁,其行動也必須限定在符合國際法和維護地區和平穩定的框架內。而且《聯合國憲章》第51條規定,集體自衛權的行使需以“武力攻擊實際發生”為前提,且必須滿足必要性與相稱性原則。所以高市早苗將中國內政與日本所謂“存亡危機”強行捆綁,本質上是企圖突破日本和平憲法的約束,為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找借口。
值得警惕的是,新安保法通過后,日本將自衛隊動用武力的門檻從“本國遭直接攻擊”降至“他國遭攻擊且威脅日本存亡”——實質是突破了和平憲法第9條“專守防衛”的核心原則。高市早苗此番表態,更是將這種主觀解釋權用到極致——把中國解決內政問題的正當行動歪曲為“威脅日本存亡”的事態。這無非是為日本軍事介入臺海問題尋找“依據”,暴露出日本右翼勢力復活軍國主義和軍事擴張的真實野心。
歷史上的背信棄義:違背日本政府涉臺承諾
臺灣問題是中國內戰遺留問題,不容外國勢力插手干預,這一事實有著堅實的歷史、法律、文化和國際關系依據。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一原則被聯合國及絕大多數國家承認,也是中日邦交正常化以來兩國達成的重要共識。
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中,日方明確承諾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立場,承認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時尊重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干涉中國內政;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條約》進一步確認這一原則具有法律約束力。這些歷史經緯與法理文件共同構成中日關系的政治基礎。高市早苗的言論顯然違背了日本政府的一貫承諾。
臺灣問題作為中國核心利益中的核心,既是戰后國際秩序的組成部分,也是檢驗日本政治誠信的試金石。日本作為二戰戰敗國,更應深刻銘記歷史教訓,恪守和平憲法,而非動輒拿所謂“存亡危機事態”說事,炒作地區緊張局勢。歷史已經證明,試圖拿中國內政做文章,無論是政治投機還是蓄意挑釁,最終都落個玩火自焚的下場。如果高市早苗企圖強行將日本綁上分裂中國的戰車,最終必將被歷史的車輪碾壓。(作者系華中師范大學臺港澳與東亞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彭韜)
編審:高霈寧 蔣新宇 張艷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