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國總理默茨和其他18個歐洲國家領導人共同致信歐洲理事會主席科斯塔,呼吁歐盟推進“制度性徹底改革”,以全面提升歐洲在全球市場中的競爭力。一些分析人士認為,德國正在從以往注重遵循規則,轉為主動要求改革規則。事實上,自5月上任以來,默茨領導的德國新政府在歐洲和國際事務中就表現出了希望承擔更多領導責任的姿態。然而,德國面臨結構性的“領導力困境”。
面對俄烏沖突和歐美關系變數給歐洲帶來的巨大沖擊,默茨致力于推動歐洲戰略自主,更公開地展現增強德國領導力的意愿和雄心,努力凸顯自身外交政策特色,積極穿梭在歐洲各國以及歐盟、北約、七國峰會等重要場合。為了在對外政策中傳遞強勢姿態,默茨牢牢抓住外交主導權,打破自1966年以來總理與外長分屬不同政黨的傳統,委派本黨親信擔任外長。
應對區域安全危機是默茨政府塑造歐洲安全秩序的重要抓手,聯合執政協議明確了全面支持烏克蘭的立場。美俄峰會前后,默茨積極聯合歐洲盟友、歐盟機構及北約緊密協調立場,邀請澤連斯基訪德參加歐洲協調會,并與英法意、歐盟和北約等多方領導人陪同訪美會晤,力圖推動歐洲“上桌”爭取話語權。
默茨政府看到,著眼長期實現脫離美國獨立的重要性,努力推動成員國深化防務安全合作。在歐盟層面,德國政府力主做強北約中的歐洲支柱,支持歐洲8000億歐元再軍備計劃和增加軍備投入,加強各國在聯合軍事研發和采購等方面的軍事與軍備合作,推動建立擁有獨立軍工基礎的歐洲自主軍事力量。在雙邊層面,德國與法國實施各種聯合軍備項目,德國與英國也在今年7月簽署歷史性友好條約,深化在高端防務裝備領域的協作。在國內層面,默茨政府誓言打造“歐盟最強大的常規軍隊”,新政府為此明確了軍備開支占GDP5%的目標,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并逐步恢復兵役制。
然而,出于特殊的歷史經歷,德國在二戰結束后集中力量建設福利國家和文明國家,軍事硬實力短板無疑是其在歐洲發揮領導力的根本性制約因素。而且,歐盟理事會的雙重多數表決機制限制德國領導力的發揮,歐洲理事會在包括外交與安全事務等原則問題上更采取一票否決制,能否在歐盟推動政治議程,仍取決于其他國家是否配合,德國需要說服成員國步調一致形成合力。
此外,在財政、安全和移民等具體政策領域,德國與歐洲利益不盡相同,尤其在西方各國普遍走向內顧的背景下,默茨政府同樣需要在德國利益和歐洲整體利益之間取舍。這一矛盾集中體現在財政領域,盡管德國支持北約成員國提高軍備開支,但仍舊抵制發行“歐元債券”,并未下定決心與歐洲國家共同舉債。此外,默茨政府反對歐盟委員會的歐盟預算計劃,反對歐盟的強監管趨勢,連續擱置申根協議、收緊邊境人員控制,均體現德國政府首要考慮國家利益。
更值得關注的是,國內政治因素構成默茨政府發揮領導力的現實障礙:其一,執政兩黨根基不穩,在聯邦議院中僅擁有13席的微弱多數,兩黨民調支持率相加徘徊在40%上下,而選擇黨的影響力有增無減;其二,執政聯盟內部矛盾不斷,盡管上任不到半年,兩黨在協調移民政策、推進福利國家改革、任命聯邦憲法法院法官等內政事務上摩擦不斷;其三,國內民眾立場牽制政府雄心,盡管多數民眾支持德國在歐洲發揮領導力,但一旦落到具體問題上,仍可能與政府計劃相左。例如,半數以上民眾反對派遣聯邦國防軍參加地面部隊、為烏克蘭提供安全保障,加上主要政黨內也有反對之聲,德國對外無法以強勢姿態牽頭主導相關議程,更無法替代美國在烏克蘭問題上的作用。
歐洲當前面臨的多重挑戰無疑是德國發揮領導力和影響力的試金石,德國必須在應對歐美貿易戰風險、地緣政治挑戰和地區安全危機等方面為歐洲提供更多公共產品。德國領導力的發揮也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默茨政府能否持續鞏固自身的實力資源基礎,正常發展對華經貿關系,帶領德國走出經濟低迷,重新成為歐洲經濟火車頭。(作者是同濟大學德國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歐洲學會副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