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技術賦能鄉村治理效能提升的機制與路徑
文 | 易雨萱 周嘉鑫 湖南工商大學國際商學院
在數字中國建設與鄉村振興戰略深度融合的時代背景下,數字技術正成為重構鄉村治理體系、提升治理效能的核心力量。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加快建設數字中國”,強調推動數字技術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為鄉村治理現代化指明了方向。《數字農業農村發展規劃(2019-2025年)》將“建設鄉村數字治理體系”列為關鍵任務,進一步凸顯了數字技術在鄉村治理中的戰略價值。隨著5G、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技術的快速普及,數字技術正推動鄉村治理從“經驗驅動”向“數據驅動”、從“單向管理”向“多元協同”轉型。省級大學生創新訓練項目“數字技術賦能湖南省鄉村治理效能提升的機制與路徑研究(S202510554509)”課題組研究發現,全國范圍內數字技術賦能鄉村治理仍存在發展不均衡、應用不深入、機制不健全等共性問題。部分地區存在“重建設輕應用”的形式主義傾向,數字基礎設施城鄉差距明顯,基層干部與村民數字素養有待提升,數據共享壁壘尚未完全打破。
基于此,從宏觀視角系統解析數字技術賦能鄉村治理的內在機制,探索具有普適性的優化路徑,對于推動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具有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意義。
數字技術賦能鄉村治理效能提升的核心機制
數字技術對鄉村治理的賦能并非簡單的技術疊加,而是通過重構治理要素、優化治理流程、創新治理模式,形成“技術-制度-主體”協同聯動的效能提升機制,具體體現為以下四個維度:
信息整合,破解“治理盲區”。傳統鄉村治理中,信息分散于村委會、鄉鎮政府、涉農部門等不同主體,形成“數據孤島”,導致治理決策缺乏全面支撐。數字技術通過搭建一體化治理平臺,實現了治理信息的全域整合與實時共享。一方面,借助物聯網設備、移動終端等采集工具,可對鄉村人口、土地、環境、公共設施等靜態基礎數據和民生訴求、矛盾糾紛、產業發展等動態運行數據進行全面歸集。另一方面,通過大數據分析技術對多源數據進行清洗、整合與研判,為治理決策提供精準的數據支撐。例如,全國多地推廣的“鄉村治理大數據平臺”,可實時呈現村民訴求響應進度、人居環境整治成效、集體經濟運行狀況等關鍵信息,使治理者能夠精準識別治理痛點,避免“拍腦袋”決策。
流程優化,壓縮“治理鏈條”。層級過多、流程繁瑣是制約鄉村治理效率的重要因素。數字技術通過“扁平化”改造治理流程,實現了治理服務的高效響應。在政務服務領域,“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將社保繳費、低保申請、宅基地審批等高頻服務事項納入線上辦理,村民無需多次往返鄉鎮政府,通過手機即可完成申報與查詢,平均辦理時限縮短60%以上。在應急管理領域,無人機巡檢、視頻監控、智能預警等技術的應用,使自然災害、安全隱患等突發事件能夠被快速發現、精準定位,相關信息直達指揮中樞,實現“接訴即辦、快速處置”。這種流程優化打破了傳統治理中“層級傳遞”的效率瓶頸,構建了“上下貫通、左右協同”的高效治理鏈條。
主體激活,構建“共治格局”。鄉村治理效能的提升離不開政府、村民、社會組織等多元主體的協同參與。數字技術通過搭建互動參與平臺,打破了治理主體間的溝通壁壘,激活了村民的參與熱情。一方面,線上議事廳、村民微信群、數字投票系統等工具,使村民能夠便捷參與村規民約制定、集體資產處置、公益項目建設等公共事務決策,實現從“被動接受管理”到“主動參與治理”的轉變。另一方面,數字平臺為社會組織、企業等參與鄉村治理提供了便捷渠道,例如電商企業通過平臺對接鄉村產業需求,公益組織借助線上募捐支持鄉村公益項目,形成了“政府引導、村民主體、社會協同”的共治格局。
精準賦能,提升“服務質量”。鄉村治理的核心是滿足村民多樣化、個性化的需求。數字技術通過精準識別需求、優化資源配置,實現了治理服務的“供需匹配”。在民生服務領域,通過分析村民就醫、教育、養老等數據,可精準識別特殊群體需求,為老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個性化幫扶服務;在產業發展領域,大數據技術可整合市場供需、價格波動、技術指導等信息,為農戶提供種植養殖建議、農產品銷售渠道對接等精準服務;在環境治理領域,智能垃圾分類設備、水質空氣監測系統等技術的應用,可實現污染源頭精準定位與治理效果實時評估,推動鄉村人居環境持續改善。
數字技術賦能鄉村治理效能提升的現實困境
盡管數字技術在鄉村治理中已取得顯著成效,但從全國范圍來看,仍面臨諸多系統性困境,制約了賦能效應的充分釋放,主要表現為以下四個方面:
基礎設施不均衡,數字鴻溝依然存在。數字基礎設施是技術賦能的基礎支撐,但城鄉之間、東中西部鄉村之間的基礎設施差距十分明顯。東部經濟發達地區鄉村已實現5G全覆蓋、光纖入戶率達100%,而中西部偏遠地區部分鄉村仍存在網絡信號弱、寬帶速率低等問題;即使在同一地區,硬件設施配置也存在“重建設輕維護”現象,部分鄉村的數字設備因缺乏專業維護而閑置,未能發揮實際作用。這種基礎設施的不均衡導致數字技術賦能呈現“兩極分化”,偏遠地區鄉村難以享受到數字治理帶來的便利。
技術應用不適配,“水土不服”問題突出。當前部分鄉村數字治理項目存在“技術至上”傾向,忽視了鄉村治理的實際需求與場景特點,導致技術應用“水土不服”。一方面,部分數字平臺功能復雜、操作繁瑣,基層干部和老年村民因數字素養不足難以熟練使用,被迫回歸“線下操作”;另一方面,技術應用多集中于政務服務領域,在產業發展、文化傳承、矛盾調解等復雜場景的應用不足,未能形成全場景賦能體系。此外,部分項目盲目照搬城市數字化經驗,忽視鄉村熟人社會特點,導致技術與治理實踐脫節。
數據治理不健全,共享與安全雙重挑戰。數據是數字治理的核心要素,但鄉村數據治理仍存在共享不暢與安全隱患并存的問題。在數據共享方面,不同部門、不同層級的數字平臺標準不統一,數據格式各異,導致“數據孤島”難以打破,例如民政、農業、衛健等部門的數據無法有效整合,影響治理決策的全面性;在數據安全方面,鄉村數據管理缺乏專業團隊,數據采集、存儲、使用等環節存在漏洞,村民個人信息泄露風險較高,同時缺乏完善的數據安全法律法規保障,制約了數據資源的有效利用。
支撐體系不完善,人才與制度保障不足。數字技術賦能鄉村治理需要人才、制度等支撐體系的協同保障,但當前這些支撐要素普遍存在短板。在人才方面,基層干部隊伍中既懂技術又懂治理的復合型人才匱乏,村民數字素養整體偏低,尤其是老年群體面臨“數字鴻溝”問題;在制度方面,缺乏統一的數字治理標準規范,部分地區數字治理項目缺乏長效運營機制,依賴短期資金投入,項目可持續性不足;在考核方面,部分地方將數字設備覆蓋率、線上辦事率等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忽視實際治理效能,導致形式主義傾向。
數字技術賦能鄉村治理效能提升的優化路徑
針對上述困境,需從基礎設施、技術應用、數據治理、支撐體系四個維度構建系統性解決方案,推動數字技術與鄉村治理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筑牢基礎,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均衡發展。一是優化基礎設施布局。加大對中西部偏遠鄉村、山區鄉村的數字基礎設施投入,推進5G網絡、光纖寬帶向自然村延伸,實現鄉村數字基礎設施“全覆蓋、高標準”;針對老年群體等特殊群體,在鄉村服務中心、村委會等場所設置數字助老設備與服務站點,配備專人指導使用,破解“數字鴻溝”。二是建立長效維護機制。將數字基礎設施維護納入鄉村公共服務體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引入第三方機構等方式,組建專業維護團隊,定期對網絡設備、數字平臺、智能終端等進行維護升級,確保設施正常運行;鼓勵電信企業推出鄉村專屬優惠套餐,降低村民數字使用成本。
精準適配,推動技術應用場景化創新。一是聚焦實際需求開發場景。以鄉村治理痛點難點為導向,開發適配鄉村場景的數字應用:在產業領域,構建“產地-市場-消費者”全鏈條數字服務平臺,提供精準種植建議、物流跟蹤、品牌營銷等服務;在治理領域,開發簡易化、本土化的矛盾調解、村務公開、村民議事等應用,簡化操作流程,適配基層使用習慣。二是促進技術與文化融合。結合鄉村熟人社會特點與傳統文化元素,打造具有鄉村特色的數字治理模式,例如在數字平臺中融入村規民約、家風家訓等內容,通過短視頻、動畫等村民喜聞樂見的形式傳播治理理念,增強技術應用的接受度。
規范治理,構建數據共享與安全體系。一是打破數據共享壁壘。建立全國統一的鄉村數字治理數據標準規范,明確數據采集、存儲、共享的統一格式與流程;搭建跨部門、跨層級的鄉村治理數據共享平臺,推動民政、農業、衛健等部門數據互聯互通,實現“一次采集、多方復用”,同時建立數據共享激勵機制,鼓勵各主體主動開放數據。
二是強化數據安全保障。建立鄉村數據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數據安全責任主體,對涉及村民個人信息的數據進行加密處理;加強數據安全技術防護,部署防火墻、入侵檢測等安全設備,定期開展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完善數據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提高基層干部與村民的數據安全意識。
強化支撐,完善人才與制度保障體系。一是培育數字治理人才。建立“高校+政府+企業”協同育人機制,邀請高校專家、企業技術人員開展基層干部數字治理培訓,培養復合型治理人才;實施“數字素養提升工程”,通過鄉村夜校、線上課程等方式,向村民普及數字技術知識,重點提升老年人、農戶等群體的數字技能。二是健全制度保障機制。制定鄉村數字治理標準體系,明確技術應用、數據管理、服務提供等方面的規范要求;建立數字治理項目長效運營機制,將運營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項目運營;優化考核評價體系,以治理效能、村民滿意度為核心考核指標,杜絕形式主義。
數字技術賦能鄉村治理是實現鄉村治理現代化的必由之路,通過信息整合、流程優化、主體激活、精準賦能四大機制,破解了傳統鄉村治理的諸多難題,為鄉村振興注入了新動能。筑牢數字基礎設施、推動技術場景化創新、構建數據安全體系、完善人才制度保障等方面協同發力,構建“技術適配、數據暢通、主體協同、服務精準”的數字治理體系,能充分釋放數字技術的賦能效應,推動鄉村治理效能持續提升,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建設數字中國提供堅實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