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不顧中方一再嚴正交涉,宣布“購買”釣魚島及其附屬的南小島和北小島,實施所謂“國有化”。這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嚴重侵犯,也是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理的嚴重踐踏。事件發生13年來,日方在釣魚島問題上仍堅持錯誤立場,根本原因在于其不愿正視歷史和現實,不愿接受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成果。今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在這一重要歷史節點,有必要對這一問題再梳理,正本清源。
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位于中國臺灣島的東北部,是臺灣的附屬島嶼。中國最先發現、命名和利用釣魚島,并對其實行了長期管轄。無論從歷史、地理還是法理的角度看,釣魚島都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對其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長期以來,中國對釣魚島主權從未受到質疑和挑戰。
釣魚島問題肇始于日本侵華戰爭,本應隨著日本無條件投降得到解決。1895年,日本在甲午戰爭末期秘密通過內閣決議,將釣魚島非法“編入”版圖,此后通過《馬關條約》割占臺灣島及包括釣魚島在內的所有附屬島嶼。1943年《開羅宣言》和1945年《波茨坦公告》明確規定,日本必須將竊取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日本主權“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日本在《日本投降條款》中明確接受《波茨坦公告》并承諾履行其中各項規定。這一系列具有國際法效力的文件表明,釣魚島作為臺灣附屬島嶼,已同臺灣一起回歸中國。這是二戰勝利成果之一,也是戰后國際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維護中國對釣魚島的主權,就是捍衛戰后國際秩序。
日本經常拿1951年“舊金山和約”和1971年美日《關于琉球諸島及大東諸島的協定》說事,宣揚對釣魚島非法主張。眾所周知,“舊金山和約”是冷戰背景下,美國等國排除中國締結的單方面對日媾和條約,完全非法無效。更何況,即便是這個片面的“和約”,也明確規定日本放棄對臺灣等島嶼的一切權利,這當然包括臺灣附屬島嶼釣魚島。此后美國治下的琉球當局擅自將釣魚島納入“管轄”,美又將釣魚島“施政權”“交還”日本,這是私相授受,公然違背戰后安排,完全將地緣政治利益凌駕于國際秩序、國際法治和公理之上。面對中國政府和人民的強烈反對,1971年美國政府不得不發表聲明稱對釣魚島主權歸屬采取中立立場。
上世紀70年代中日邦交正常化時,中國老一輩領導人著眼大局,同日方就將“釣魚島問題放一放,留待以后解決”達成重要諒解和共識。2012年,日本政府背棄兩國共識,對釣魚島實施所謂“國有化”,中國對此進行堅決斗爭,堅定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和戰后國際秩序。
時至今日,日本還有一些勢力試圖在釣魚島問題上挑釁滋事,有人甚至企圖以此制造緊張,為實現擴軍強武、突破戰后安排約束的政治圖謀服務。這進一步暴露出他們對侵略歷史不反省、對戰后秩序不遵守、對國際法治不尊重、對地區穩定不負責的嚴重錯誤態度,引起國際社會高度警惕。中國人民將繼續堅定維護釣魚島主權,決不會讓歷史悲劇重演。日本應該正視歷史和現實,恪守兩國領導人重要共識和中日四點原則共識,同中方一道,妥善處理釣魚島問題,走和平發展、睦鄰友好的正道。日本只有這樣做,才是真正對本國、地區和世界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