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國際秩序面臨復雜挑戰、全球治理赤字不斷加劇的背景下,習近平主席首次正式提出全球治理倡議,為構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體系貢獻中國智慧、提供中國方案。作為五大核心內容之一,全球治理倡議專門提到“遵守國際法治”。法治化是人類治理智慧的基本經驗,國際法治既涉及全球治理的制度化保障,也是全球治理的法治化目標。
戰后國際秩序以國際法為基礎
202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也是聯合國成立80周年。80年前,在人類兩度經歷慘不堪言的戰禍之后,各國痛定思痛,選擇將《聯合國憲章》作為基石,建立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正式確立戰后國際秩序,特別是逐漸加強并發展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
傳統國際法早已存在,但一些主要適用于“西方文明國家”之間的規則并未平等、廣泛適用于世界上所有國家,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一度主要是受其約束,難以從國際法中受益。一戰后,簽訂《巴黎和約》的消息傳來,得知中國是戰勝國卻仍被割讓土地,當時身在歐洲的中國知識分子張君勱氣憤地將自己手上的國際法書籍付之一炬。
二戰后,國際社會汲取教訓,成立普遍性政府間國際組織聯合國作為多邊協調平臺,以聯合保障安全、共同促進發展。《聯合國憲章》是這些愿景的集合和以正式多邊條約形式加以呈現的重要體現。作為國際議事、協調和采取措施與行動的普遍性國際組織,聯合國的成立揭開全球治理的新篇章。聯合國將國際法的編纂和發展作為重要職能,80年來,聯合國框架下的國際條約體系越來越大,還通過了汗牛充棟的聯合國大會決議、安理會決議等具有不同效力和影響的國際文件,建立了一整套國際機構體系和職員體系,相關國際司法機構得以成立和運作。
國際法對國際關系和國際事務加以調整的深度和廣度前所未有,為全球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載體和依托。雖然國際法的空白點和碎片化問題仍然突出,但國際條約法、國際刑法、國際海洋法、外層空間法、國際衛生法等不同領域國際法的發展都形成重要的法律體系,在國際實踐中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80年前,主權平等、不訴諸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脅、不干涉內政等被列為《聯合國憲章》基本原則,這是歷史性的進步。同時,伴隨二戰結束,非殖民化運動如火如荼展開。亞非拉遭受殖民統治的國家紛紛獨立。1955年,亞非國家召開萬隆會議,這是首次由非西方大國組織的大型多邊會議,標志著發展中國家作為集體力量登上國際舞臺。與會各國共同確立了包括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在內的萬隆會議十項原則。此后,發展中國家力量在曲折中日益壯大。
國際法在二戰后的發展,不論量變還是質變,發展中國家的興起都是重要原因之一。自上世紀60年代起,國際發展法的概念和體系開始形成。同時,基于國際法的發展中國家立場和主張,又出現了發展中國家國際法的概念。當下,發展中國家正逐漸從國際體系的邊緣走向中心,以全球南方的新面貌成為國際秩序改革和發展中不容忽視的重要力量。
當代國際法并非完美,還在動態改革和發展當中,但現行有效的國際法體系體現全球治理領域各國的法律共識,是國際利益和主張的公約數,是正式的行動指南和根據。
國際法治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
聯合國成立以來的80年間,世界有效避免了大國間的直接和全面戰爭,維持了相對穩定的發展環境。可以說,聯合國在戰后全球治理成就的取得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國際法治既是過去80年全球治理的重要經驗,也是人類未來發展的制度依托。
但近年來,國際法治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戰。其一,國際法的遵守頻受挑戰。個別國家奉行單邊主義和強權邏輯,在處理國際事務時動輒繞開國際法框架,“合則用,不合則棄”,使國際法的普遍性與權威性遭到嚴重削弱。同時,一些國家將國內法外溢,對別國及其企業和個人進行“長臂管轄”,這違反了國際法,侵犯他國主權、管轄權和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
其二,國際法的機制屢遭破壞。一些國家動輒“毀約退群”,在貿易、氣候變化、軍控裁軍和難民保護等領域反復背棄承諾,破壞多邊合作的穩定性。個別大國還推動“小圈子”規則,通過排他性機制架空聯合國的主渠道地位,導致制度碎片化。更為嚴重的是,國際人權、司法與仲裁機制也存在被濫用的現象,有些國家將其政治化、工具化,使一些全球治理機制失去應有的中立性、公信力,進而有損其有效性。
國際法規則越來越多,體系越來越復雜,但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要維護《聯合國憲章》這一基礎性國際法多邊條約,維護相對穩定的戰后國際秩序,特別是維護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
近年來,個別國家不遵守國際法、在適用國際法方面搞雙重甚至多重標準的現象非常嚴重。越是如此,越是說明國際法不是可有可無而是極為重要。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仍是不可阻擋的大勢,各個國家和地區之間聯系變得愈加緊密,諸多全球性挑戰需要國際團結才能有效應對。法治是當代社會實現善治的必然選擇。傳統上,良法善治通常是一國國內語境下的議題;當今全球化時代,有效的國際法治變得日趨重要,需要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協調。國際法治符合國際關系協調的客觀需要和社會治理的基本規律。
從國際法看全球治理倡議要義
習近平主席創造性地首提全球治理倡議,其中五大核心理念形成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從法律的角度看,全球治理本身就需要以國際法治為根本保障。全球治理倡議的每個要點也都與國際法和國際法治密切相關。
遵守國際法治,強調國際法不是說說而已,不能只是寫在書本上并被束之高閣,而是要有法可依和對既定有效法律規則的普遍遵行。全面、充分、完整遵守《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在聯合國框架下參與和推動全球治理,在國際法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開展對外關系,依據現行有效的國際法行事,是國際法治的要求。依照國際法行事應該成為國際社會處理問題、解決糾紛的基本思維和工作方式,這是各國平等相處、健康互動、妥善處理差異和紛爭的保障。
其他幾個方面,比如強調奉行主權平等,是因為這是國與國規范彼此關系最重要的準則,也是聯合國及所有國際機構、組織共同遵循的首要原則。主權原則是國際法的基石。當今時代,講全球治理和國際法治,就不能允許某些國家任意霸凌他國或干涉別國內政,特別是要強調國際法和國際關系民主化,關注和保護發展中國家代表性、話語權以及合法權益。
踐行多邊主義,是因為這是現行國際體系和國際秩序的核心理念,是當今世界國家間、人民間互動的必然要求。國際法和國際法治意味著全球治理的普遍性與國內治理的特殊性之間的結合和平衡,在此背景下,多邊主義成為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觀的基本路徑和重要體現。
倡導以人為本,是因為各國人民是全球治理的根本參與者和受益者。當代國際法有著重要的人本主義特征,以人為本已經成為國際法和國際法治的重要特征。進入新世紀以來,聯合國提出自身改革和發展的三大支柱,即和平、發展和人權。不少國際法學者回顧上世紀國際法的發展歷程,提出國際人權法的長足發展給整個國際法帶來革命性變化。改革和完善全球治理體系,歸根結底需要保障各國人民共同參與全球治理、共享全球治理成果、更好應對人類社會面臨的共同挑戰,特別是更好彌合南北發展鴻溝,更好維護世界各國共同利益。
注重行動導向,是因為全球治理是否管用,關鍵在于能否解決實際問題。從法律角度觀之,是要將法治共識以及現行的國際法付諸行動。國際立法需要加強,國際協調、監督或協助的國際機制同樣需要重視。國際組織的發展適應這種需要,并且需要獲得各國以善意合作精神為基礎的授權和支持。對于全球治理和現行有效的國際法體系而言,系統謀劃、整體推進、統籌協調全球行動,才能充分調動資源、形成切實成果;以務實合作避免治理滯后和碎片化,法律化的全球治理路徑才能實現。
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不僅遵守國際法治,還為當代國際法的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現在,中國首次提出以“遵守國際法治”為核心理念之一的全球治理倡議,再次體現新的時代背景下應對全球挑戰的中國智慧,是繼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和全球文明倡議之后,又一嶄新和系統性的中國主張。(作者是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