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9月2日,在隆重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之際,《走向命運與共:從抗戰精神到全球倡議》報告發布暨研討會在北京外交學院舉辦。該報告由環球時報社與外交學院聯合發布。
二戰結束后,人類最重要的文明成果之一就是聯合國的成立,《聯合國憲章》則是建立這個組織的基本法律文件。在性質上,它是一個多邊條約,對聯合國會員國具有法律約束力。
《聯合國憲章》有三大價值尤其值得正視:
一是反思歷史,銘記歷史。《聯合國憲章》體現了人們對于不到30年時間人類爆發兩次世界大戰的深刻反思。《聯合國憲章》開篇即宣布:“我聯合國人民,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類兩度身歷慘不堪言之戰禍,重申基本人權,人格尊嚴與價值,以及男女與大小各國平等權利之信念……”《聯合國憲章》使用了“人民”這個詞,而不是國家。國際條約通常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締結的,但《聯合國憲章》很特別,使用了“我聯合國人民”,意在強調聯合國代表的是人民的普遍愿望。這是聯合國會員國的人民,在對自身命運進行深刻反思后,以堅定的信念所表達的明確立場。
二是立足當代。《聯合國憲章》促進了國際法的新發展,以解決二戰過程中暴露的和亟待解決的問題。首先,《聯合國憲章》強調“民族平等”,強調“尊重人權”。這些詞在二戰以前的普遍性國際條約里從來沒有出現過,這是國際法的一個重要發展,是一個偉大的進步。其次,《聯合國憲章》把國家主權平等原則的適用范圍,從所謂的“文明國家”擴展到全世界所有國家。《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一項原則就是各會員國主權平等。在聯合國成立之前,“主權平等”只是適用于那些所謂歐洲的“文明國家”,是不包括其他國家的。從這個意義上,《聯合國憲章》的一個重要貢獻,就是至少在理論上、在普遍國際法上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國家主權平等。最后,《聯合國憲章》把國際法基本原則系統化、體系化了。在聯合國之前,像國家主權原則、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禁止使用武力原則等都已存在,但從來沒有一個像《聯合國憲章》這樣重要的普遍性的國際條約確認這樣一個國際法原則體系。
三是開創未來。《聯合國憲章》勾畫了二戰以后新世界的藍圖,或者說新的國際秩序。80年的歷史已經證明,當年先賢們的遠見卓識,至少為人類謀得了相對持久的和平,第三次世界大戰沒有爆發。80年來,隨著聯合國的發展壯大,聯合國的會員國至今已有193個之多,并且包括了世界上所有的主要國家。《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不僅僅是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而且已經成為指導當代國際關系的基本準則。雖然這些宗旨和原則至今尚未能完全實現,但它始終代表著國際社會對一個美好世界愿景的期待和渴望,并將繼續指引人類前行。(作者是外交學院國際法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