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優質文化資源厚植鄉村振興根基
文 | 丁振乾
近期,中宣部、農業農村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了《“文藝賦美鄉村”工作方案(2025—2027年)》,布置了組織創作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作品,以及開展農民群眾樂于參與、便于參與的文藝服務、賦能鄉村產業發展等10項重點任務,為更好發揮文藝助力鄉村全面振興的作用,繁榮發展鄉村文化,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指明了路徑。
文化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靈魂,豐盈的精神家園始終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對精神文化生活有了新的向往和期待,如何讓優質的文化資源充盈鄉村、浸潤人心,成為各地需要解答的重要課題。近年來,不少地方探索有效路徑,用優質文化資源厚植鄉村發展根基。在四川德陽,三星堆爆款文創神鳥“啾啾”陪伴人們領略古蜀文明的輝煌與璀璨;在河南洛陽,經典豫劇曲目《穆桂英掛帥》,讓年輕人逐漸愛上傳統戲曲;在山東淄博,火熱的蹴鞠比賽不僅鍛煉了身心,還拉近了鄰里間的距離……各地異彩紛呈的文體活動充分反映出,優質文化資源走進鄉村、啟潤人心,既是時代需要,也是歷史選擇。
鄉村是中華傳統文化的根脈和載體,承載著中華民族豐富的歷史和文化記憶,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歷史進程中,鄉村依舊是重要組成部分。但也要看到,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宏偉目標,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同樣在鄉村。截至2024年底,我國鄉村常住人口46478萬人,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9元,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4188元,城鄉居民在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等方面仍存在差距,不僅直接影響鄉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滿足,更制約著鄉村全面振興內生動力的激發。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鄉村建設水平、鄉村治理水平”。相關目標的達成,不僅需要加快鄉村產業發展步伐,更需發揮精神文化等“軟實力”的涵養作用。
要讓文化真正成為鄉村全面振興的“催化劑”,關鍵在于構建一套貼合鄉村實際、調動群眾參與的系統方案。要堅持從實際出發,系統梳理不同鄉村間的差異化特征,積極挖掘鄉村特色文化、非遺等,推動鄉村文化活化利用,豐富鄉村文化資源供給。調動村民開辦文體活動的熱情,引導各地根據自身實際開展籃球、足球等群眾性文體活動,復制推廣“村超”“村BA”等群眾性體育賽事經驗做法,推動鄉村文體旅融合發展。發揮科技賦能文化發展和傳播的作用,完善鄉村光纖管網、5G基站等數字基礎設施,支撐線上文化資源進村入戶,升級鄉村廣播系統,及時傳播文化活動通知、非遺保護知識,提升群眾獲取文化資源的便捷性和豐富性。培育壯大鄉村人才隊伍,培養鄉村本土文化能人、文化骨干,引導鄉村人才創作出一批反映鄉村之變的優秀作品,展現好宜居宜業的和美鄉村圖景,增強鄉村吸引力、影響力。
鄉村全面振興的實現,不是簡單的“輸血”式建設,而是要依靠長久的“造血”式成長。唯有錨定群眾需求、立足鄉村實際,用優質文化資源豐盈群眾精神世界、激活鄉村內生動力,才能更好地繪就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和美鄉村畫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