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能治理的科學內涵與推進路徑
【學思踐悟】
高效能治理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2025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部分省區市“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座談會時強調,“要更加注重統籌發展和安全,通盤考慮內外部風險挑戰,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增強維護安全能力,以高效能治理促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河南考察時強調,堅定信心推動高質量發展高效能治理。新征程上,唯有以高效能治理夯實發展之基,方能在更高水平上實現發展質量、治理效能與安全韌性的動態平衡,為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提供堅實保障。
高效能治理是治理結果有效和治理過程高效的有機統一
治理效能是治理效果和治理效率的統一。治理效果著眼于目標達成,是治理活動實現既定目標的程度,決定著目標的價值取向,統領治理的發展重心。治理效率聚焦過程優化,核心要義是一定時間內治理目標的完成度,反映治理活動投入與產出的動態關系。高效能治理并非治理效果和治理效率的簡單疊加,而是二者的協同提升,最終體現為積極、理性、安全、高效的治理過程和可持續、高質量的治理結果。
高效能治理的演進與發展具有雙重邏輯:一方面,通過科學的頂層設計,在思想理念、目標任務、實施路徑等方面構建系統性戰略框架,確保治理現代化的權威性、連續性和科學性,為政策落地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在治理目標和實施機制上保持一定彈性,針對治理實踐中產生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出適時調整,做到防范治理風險和提高治理效率辯證統一,實現治理體系靈活性、適應性和韌性的不斷增強。我國在現代化建設進程中形成了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度,即由黨中央全會提出規劃建議、國務院編制規劃綱要、全國人大審查批準后向全社會公布實施的制度安排。這一制度將黨的主張以法定程序轉變為國家意志和全民行動,能夠有效整合各方資源,凝聚社會共識,實現了長期戰略穩定性與短期政策靈活性的有機結合,是治理結果有效和治理過程高效相統一的重要體現,充分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顯著優勢。
高效能治理是治理體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的有機結合
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的領導下,涵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制度安排與運行機制的系統集成。這一相互支撐、協調運轉的完整制度架構,以法律制度和體制機制建設為重點,為國家治理現代化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國家治理能力則是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綜合實力,體現在統籌改革發展穩定、協調內政外交國防、推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領域各環節,直接關系制度落實的效率和效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相輔相成,完善的治理體系是提升綜合治理能力的基礎,而強大的治理能力是發揮治理體系效能的關鍵。
推進高效能治理,需堅持體系完善與能力提升齊頭并進,既實現對制度體系建設的全面系統謀劃,也致力于推動治理能力的系統性躍升。為此,一方面應繼續完善治理的制度體系,及時改進與實踐發展要求不符的體制機制,推動各項制度更加成熟規范。另一方面要全面增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能力,不斷強化治理體系的協同性和執行力,持續提升包括執政黨在內的各類國家治理主體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領域推進制度執行的素養與本領。只有堅持制度構建與能力建設雙輪驅動、同步提升,才能真正實現治理體系的系統優化與治理效能的整體躍升。
高效能治理能夠引領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發展和安全互為前提、相互依存。發展是安全的基礎,高質量發展為國家安全提供堅實支撐;安全是發展的前提,高水平安全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基石。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統籌做好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高度重視,強調“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發展和安全并重,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新征程上,必須把握好發展和安全的關系,堅持在發展中筑牢安全根基,于安全環境中激發發展活力,通過提升治理效能,有力推動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安全動態平衡、相互促進。
推動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關鍵在于構建高效能治理體系。高效能治理能為高質量發展提供秩序保障與活力源泉。當前,我國發展進入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并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的時期,需要應對的風險挑戰、防范化解的矛盾問題比以往更加嚴峻復雜,需要靠高效能治理化解發展中的矛盾問題,維護良好發展環境。高效能治理也為高水平安全提供制度框架和具體抓手。高效能治理通過建立完備的風險預防、過程控制和應急處置機制,構建起全方位、多層次的安全保障體系。黨的二十大報告首次專章論述國家安全,把“公共安全”與“社會治理”作為并列標題納入國家安全部分進行系統部署,提出了“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具體任務要求,理清了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社會治理三者間的邏輯關系。面對復雜多變的國內外形勢,應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健全國家安全制度,以高效能治理確保發展這個“第一要務”與安全這個“頭等大事”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以高效能治理激活國家治理新動能
高效能治理是需要在治理環境、治理目標、治理格局、治理方式、治理工具、治理評價等關鍵環節綜合發力的一項系統性工程。新征程上推動高效能治理,應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制度體系,重點完善治理過程中的協同機制、協作機制、協商機制和協力機制,秉承科學精神、運用專業方法、堅持精細標準,全面提升治理現代化水平。
推動科技賦能。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必須主動順應時代潮流,堅持系統觀念,強化科技支撐,推動技術邏輯與治理邏輯有機統一。以建設數字中國為契機,打造智慧治理中樞系統和完善的數據治理體系,推動前沿技術與治理的深度融合,在不同層級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協同治理平臺,實現科學決策、精準服務、高效監管。探索建立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機制,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動數據要素流動與價值釋放。加強技術治理的風險評估與防范,關注算法公平、隱私保護、數字鴻溝等問題,確保科技賦能過程普惠、包容、安全。
健全治理機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刻把握社會治理規律,將黨的領導、依法治理與群眾參與有機結合,推動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不僅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需要,更是夯實黨的執政根基、推進國家長治久安的深遠之策。為此,應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構建便民高效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推動治理重心和資源向基層下沉。推廣“網格化+數字化+積分制”的基層治理新模式,實現民生訴求“一鍵上報、智能分辦、實時反饋”。建立居民參與治理的激勵約束機制,吸引多元主體參與到鄉村振興事業之中。
強化法治保障。法治具有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面對改革發展的深層次需求與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應持續強化法治保障,以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護航國家治理現代化。加速推進重點領域和新興領域立法工作,優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之間的銜接機制。在行政執法領域,推行“嵌入式”監督和“風險導向型”監管,建立行政裁量基準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公益訴訟制度,拓展公眾參與法治監督的渠道。
促進協同聯動。社會治理需突破單一主體、單向管理的傳統模式,轉向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協同治理,這既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治理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的實踐路徑。可以通過有效的制度設計與機制創新,整合各方資源和力量,構建起有機銜接、協調聯動、功能互補的現代化治理網絡。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有效調動社會組織、市場主體和廣大公民的參與熱情,構建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建立以治理主體互督互評為主的治理效能綜合評價體系,引入第三方評估和社會評議機制,實現治理成效可量化、可評價、可提升。
(作者:毛佩瑾,系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社會和生態文明教研部副教授)








